对于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者理赔结果不尽人意的情况,您既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提出投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向银保监会投诉的方式,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议您首先向其在所在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详细阐述投诉事件及其性质、具体诉求以及投诉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提供相关的原始证据材料。通常而言,口头或者匿名的投诉方式并不适宜银保监会接受和处理。当银保监会收到书面投诉之后,将会将该投诉转交给相关的银行保险机构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后者尽快展开调查并直接答复投诉人。若投诉事件涉及重大事项,银保监会亦有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投诉事件做出详尽的解释说明以及回应处理进展。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银保监会甚至可能亲自进行现场调查,一旦发现存在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银保监会将直接对涉事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