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况,可分为符合商业保险规定以及不符合商业保险规定两种情况进行申诉:
首先,对于符合商业保险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
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寻求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机构或基层调解组织协助调解;
(3)若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则可向该条款所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4)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此外,还可以选择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等途径。
其次,对于不符合商业保险规定的情况下,即用人单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拒绝支付工伤赔偿金,劳动者同样拥有多种维权手段:
(1)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也可以请求工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参与协商过程;
(2)向用人单位内部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3)向所在单位的工会寻求帮助,由工会代表劳动者出面争取权益,用人单位应认真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回应;
(4)在一年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5)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之后,如对裁决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除上述途径外,还有其他合法合理的维权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