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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如何按流程标准委托辩护人

在此,我们详细阐述一下亲友提请律师辩护的具体过程与相应标准流程:
首先,侦查机构或部门应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首次询问或采取相关强制性措施时,及时向其传达享有自行聘请辩护者的权力。
其次,在犯罪嫌疑人、疑犯被逮捕、拘禁期间,若他们有意愿聘请辩护者,那么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都应该在获悉后尽快予以准确传达并实施。
此外,犯罪嫌疑人、疑犯在拘留期间,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或亲密亲属等代为提出申请聘请法律援助辩护人
一旦获得犯罪嫌疑人、疑犯的授托,辩护律师必须立即将此情况通报给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
另外,犯罪嫌疑人、疑犯可选择一至两位律师成为自己的辩护者,这一点无须受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辩护人员范围的限制。
与此同时,辩护律师和刑事案件代理人之间的异同同样值得关注:
不难发现,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产生依据、诉讼地位、诉讼任务以及享有权益等方面。
具体而言,刑事辩护律师所服务的对象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他们由法律直接授予这一职责;
而刑事案件代理人,其作为在诉之三方之一,其参与诉讼与否,以及在何种权限范围内展开诉讼活动则需要得到明确授权。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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