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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8-02 09:51:43 已帮助27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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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关于婚前所购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细分为以下几种不同情形进行分析探讨:
首先,如果该房产在缔结婚姻之前即已落户于购买者本人名下,同时其个人贷款也已偿清或者是以全额付款方式购得该房产的,则此种情况下,房产应视为个人财产,配偶一方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分享或分割需求;
其次,倘若在结婚前已经偿还完毕所有贷款,但直到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房产证才得以颁发认证给购买者本人的情况下,尽管该房产仍然登记在购买者的个人名下,仍旧可以被界定为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主张对此物予以任何分割;
再次,若房产在缔结婚姻之际便登记在配偶一方的名下,通常是由于购买者本身并不符合购房条件,因此选择以配偶名义购置物业,在此种情况下,这类房产将被理解为属于共管性质;
最后,若购买的房产同时落在夫妻二人的名下,那么这些房产应被默认为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无论实际出资状况如何,均无需加以考虑,对房产直接进行平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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