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协议书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所肩负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方面产生了争议,那么相关交易主体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倘若该等诉讼请求经过人民法院公正审理并给予支持认可,然而另一方当事人依然未履行已生效之司法裁决文书所约束的责任事项时,原诉方可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法律之规定实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