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共享汽车出现交通事故时,其赔偿责任依照下列规律进行处理:
1.
首先,共享汽车的交强险代理公司将负责支付赔偿金。
交强险的购买是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所必须履行的义务,此举是国家实行的严格规定,而对于共享汽车同样适用。
共享汽车运营企业应为每个投入运用的车辆购买足够的交强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并确保承担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责任。
如有特殊情况,运营企业未能购买保险,则须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2.
其次,事故各有关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分担赔偿责任。
比如说,在机动车事故中,各方负担的比例为5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