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行为给出了明确的惩治措施: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被依法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上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
若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不仅要面临上述处罚,还需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同时还要处以5000元的罚金,且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五年以内均不得再次获得该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