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债方长期拖延偿还借款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可在诸多法律途径中选择适宜的手段进行维权,包括友好协商、通过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诸如律师或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甚至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并据此向彼等提出请其代为付诸诉讼的请求及有关支付令的申请,以及进入法庭诉讼程序。
支付令乃是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之起诉请求而做出的,用以敦促借款人切实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合法法律文书。
然而,若在支付令生效应后,借款人对此提出质疑,债权人可选择继续启动诉讼程序。
若法院裁决书已裁定,但欠债人仍未如期归还款项,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