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离婚后,债权债务能否由一方全部承担

离婚后,债权债务能否由一方全部承担

离婚后,债权债务能否由一方全部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8-02 12:28:30 已帮助153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后,债权债务能否由一方全部承担
离异之后,债务人可将所有债务全权委托一方承担执行,然而,在诉讼式的离婚过程中鲜有此类现象。
就婚姻生活中存在的共同债权和债务问题,首要遵循的原则当属自愿同等,当事人两方可依据双方意愿,在平等互惠、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若是协商能够达成圆满效果,甚至允许由其中一位配偶承担所有的债务也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双方产生的共同债务,理所当然应该由两位当事人共同承担并予以清偿,这才属于常规之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