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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是否必须书面签订

要式合同是否必须书面签订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8-02 12:30:37 已帮助23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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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是否必须书面签订
在一般情况下,法定或当事人约定须以书面方式订立的合同即被称为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使得合同上记载的内容得以有形地体现出来。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考虑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以及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反映出合同内容的电子载体。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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