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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子女,一定判给女方吗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定判给女方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8-02 12:51:44 已帮助16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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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子女,一定判给女方吗
关于两周岁以下儿童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不必然判决由女方享有。
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跟随母亲生活,但是在母亲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孩子可以由父亲抚养:
(1)母亲具备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孩子无法与之共同生活;
(2)父亲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并且母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孩子的确无法与母方共同生活的。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将孩子交由父亲抚养,且这种安排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法院也可能予以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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