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结婚证书上的照片是无法进行改变的。
唯有在爱人双方的结婚证书遗失或者遭受损坏,当补发新的婚姻证明时,方可选择更改其图片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结婚证上的照片具有加盖钢印的特质,若是随意更改,可能会遭致他人对该证件真实性的怀疑,以致对原有的结婚证书效力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