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非法作品提供服务的盗版小说网站,如果其行为带有盈利性质,那么这种情况将极有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进而触发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调查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该盗版小说网站并无获取利润的企图,那么这类侵权行径便并不算作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意犯罪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包括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行为之一,且违法所得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罚金或者单纯处罚金;
而当违法所得金额明显增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时,则需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
具体而言,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侵犯他人权益并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绘画、视听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同时也在网络上向公众传播此类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