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保险公司可能的拒赔行为,我们的投保者可以运用以下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投保人可尝试寻找公正、合理的赔偿方案以达成共识。
其次,若无法通过协商途径获取合理赔偿,投保者有权向所购买保险产品所在的保险公司的相应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仲裁的裁决结果具备强制性的执行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法均未能解决问题,投保者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