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要求担保人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时,通常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担保人必须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拥有稳定的居所和持续性的经济来源;
其次,担保人应确保能够有效推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尽管亲属可以担任担保人,但是否满足上述条件还需根据司法机关的实际审查结果来确定。作为担保人,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被担保人在取保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担保人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者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