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几天通知取保候审

几天通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于何种期限内向涉案人或其亲属发布决定告知事宜做出明文规定。然而,一经决定采纳取保候审措施,我们会尽快以书面形式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通知,便于他们依照相关流程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知时限取决于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调查活动所需时间,因而此项内容具有相对灵活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41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