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所有需提出公诉之案件均须经由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查与决定。故若有人涉嫌触犯贪污罪名,该案必将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以便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在此审查过程中,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实际情节与证据材料综合判断,以明确是否向司法机关提请公诉。如经慎重考虑作出提起公诉的决策时,则需将案件正式提交至法院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