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倘若犯罪者所实施的侵害行为最终导致受害人身亡,那么这就被视为故意伤害罪的严重形式——即结果加重犯。这个结论表明,罪犯明知道他的行动可能会给受害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但他实际上却抱有希望或者放任这种伤害的发生。
然而,犯罪者并未预料到的情况却发生了,他意外地致使受害者丧生。换句话说,在这场悲剧中,罪犯对于伤人的意图无可置疑,但是对于致死的结果,他的内心深处则充满着深深的懊悔和过错。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