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动车辆因超速行驶或其他原因导致了交通意外事故,并因此造成当事人受伤,那么其理应享有以下赔偿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补偿,
其次是与康复、整容及其他相关后续疗养相联系的费用;同时也会对误工的收入进行赔偿;对于需要护理的患者,也需要给予相应的护理补贴;此外,还包括提供必要的营养支持的费用;为了就医而产生的交通成本;在医院治疗期间所需的餐饮补贴;
以及在异地就医过程中产生的住宿费用等;而对于精神上所受到的创伤,也应当予以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最后,对于因交通意外所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同样需要得到合理的赔偿;倘若伤者最终被确定为残疾等级,更需依法支付残疾赔偿金;治疗残疾所需的辅助性设备的购置费用亦属赔偿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