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立即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并在举报时尽可能详尽地提供您所了解到的有关于该购机者以及这个手机号码被实际利用于实施诈骗行为的任何信息资料。
这项数据应当包含有购买者的个人
身份信息、具体交易过程以及所有通讯信息往来的详细情况等内容。
当地警察局会依据您所提供的全部线索来展开调查,并且根据相应的调查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步骤。
其次,在与相关运营商就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有效地提供有力的
证据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可能涉及到的涉及到的证据材料,例如您与购买者之间的交易流水记录、即时聊天对话记录以及所有电话联系活动的详尽记录等等,都能够对您的无辜行为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有助于相关机构有针对性地对真实的诈骗分子实施有效的追索行动。
最后,在警方展开全面调查的过程中,您可能还需要提供进一步的协助行动,如为警方提供相关人证的证词、积极参与现场
调查取证等环节。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与警方保持密切合作,以确保可以尽可能快地揭示出事件的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
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
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
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