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若蓄意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这显然构成对司法公正的恶意妨害。对此法院将依据案情的严重程度,施加金额不等的罚款或是实施可以持续到案件审理结束为止的拘留措施。若是涉及犯罪的情形,法院将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涉事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相应规定为,任何因蓄意捏造的事实为基础的民事诉讼行为如果干扰了司法秩序或者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惩罚,同时还会附加金钱上的罚金处罚。
然而,情况相对恶劣时,例如犯罪嫌疑人触犯了以上同样的法律条款,但却导致多人损害,则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惩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法院亦可以据此做出罚金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反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可生效。
首先,被告方只能向原告方发起反诉,其他诉讼参与者之间无法产生反诉效果。
其次,发起反诉需向受理本诉的同一法院提出申请,这样的申请才算是反诉,而非起诉。
第三,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直至正式开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否则即视为无效反诉。
最后,反诉的请求及表述事项须与本诉存在实质性的关联,展现出法律上的密切联系,否则将被认定为应当单独起诉,且不能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并讨论处理。
至于被告方发起反诉的具体操作环节,当前的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参照起诉的流程来执行。被告方向法院递交反诉函及其副本,并务必详细书写反诉的请求、事实依据以及论点说理。法院经过审慎评估后,有权决定是否受理该反诉。当反诉获得合法受理之后,原、被告双方的诉讼地位将进行转换,从而使得双方均能拥有相应的诉讼权利以及应负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