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务必准备好以下至关重要的材料:包括原始
身份证件、户籍记录册等等。接下来,我们将引领您前往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首先需要去的是您
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亦或者是您常住地址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机构。在那里,您需要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同时,还需要向工作人员展示并
递交所需的各项材料以供审核。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采集您的指纹以及肖像信息用作身份验证之用。接着就是缴纳相关费用了!这笔费用是依照国家规定所产生的工本制作费。
最后一个步骤就是耐心等待政府部门为您特制身份证的到来。国家有规定,公安机关会在收到您的申请之后的60天内为您制作完毕新式身份证。当然,若您身处的地区交通状况较为不便,那么办理身份证的周期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无论如何都不会超出30天这个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