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生育津贴领取的详细步骤:
首先在您成功怀孕之后,携带相应的资料,如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个人身份证等等,前去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处进行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其次在分娩过程中,请务必将已经完成登记的就医登记表随身携带至医院;
最后在分娩完毕并且宝宝平安降生的时候,带上已填写好的医疗备案表、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加盖公章、以及其他必备的材料,例如结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等等,前往社保机构寻求单位经办人员协助,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