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无过失雇员的赔偿办法:若用人单位以无理且非法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法定赔偿义务,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对受影响的雇员进行赔偿。此处所指的经济补偿是指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每满一年就支付给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该公司已服务六个月至一年前但不满足一年的情况下,则视为服务了一年;不足六个月的工作者,则只需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然而,赔偿的最大期限不能超过十二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