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现行于我国的交通法规而言,针对在事故中逆行且实施了肇事逃逸行为的人员应如何进行法律裁罚以及赔偿进行详细说明。当驾驶员在逆行情况下引发交通事故并且逃离现场的,则需要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
如若事件演变为刑事案件,那么按照交通肇事罪名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未能达到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也会参照国家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惩戒。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如有人触犯其中任意一条内容,都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到二千元不等的罚款惩罚。例如:
(1)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或是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具备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尚未构成犯罪;
(4)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法定允许时速百分之五十;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机动车安全驾驶规范驾驶机动车,从而导致交通事故,但尚未构成犯罪;
(6)违反交通管制规则强行通过现场,不接受相关劝告;
(7)肆意损坏、移动、篡改道路交通设施,造成潜在危险后果,尚未构成犯罪;
(8)非法阻挠、扣押机动车辆,拒不听从劝告,导致交通严重堵塞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情节的人员,还可能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甚至是拘留十五日以下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起重大交通事故,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若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行为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行为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刑期将升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