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超过三万元即构成刑事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现行相关司法解释,贪污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的情况应被视为"数额较大"的法律立案标准。
另外,若在特定条件下满足某些要求,则即便贪污数额未达到三万元,亦可被视为贪污罪案的立案追诉标准。贪污罪,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优势地位和便利条件,采用侵吞、盗窃、诈骗或是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