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款金额达到数千元人民币,那么法院是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作为债权人的您,可依据当地已经作出的司法判决向相关法院正式递交请求,主张法院推动并裁定债务人切实地履行判决之责任。
此外,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的相关时限以及执行程序的具体期限,也可咨询当地法院的执行部门。这些部门应针对此类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执行策略,如采用行政手段对被申请人进行制约,例如拘禁或短暂拘留案件被告人等等。若其仍然执意对抗执行,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以“暴力抗拒执行法院已生效裁决”的重要指控。
最后,人民法院完全有权力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资源进行调查、扣押、冻结、出售和转让,以确保按期履行债务的责任得以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