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擅自使用子女的压岁钱进行个人消费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为子女,其对于该收入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而身为监护人的父母并没有权利从子女处过度支配这些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本着对于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来进行操作。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