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任何过错情况下的已婚夫妇若欲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如下原则:
首先,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拥有的私人财产,假设并无任何特别约定时,则无需在此环节进行分割。
其次,当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时,须经过双方同意后方可自由处置,如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法院依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尊重子女权益和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定分配。
再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以书面方式进行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那么就应该遵从该约定进行处理。
最后,倘若在婚姻生活中,有一方因为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父母或者是协助配偶完成家庭事务付出大量劳动与贡献的话,那么在离婚时他们有权利向对方索取适当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必须予以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