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对于那些怂恿、挑拨他人违法行为的教唆者,其法定刑罚有可能透过从轻或减轻两种方式进行惩治,这主要取决于他们在整部共同犯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做出的贡献。通常情况下,教唆犯罪者会面临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决定性影响相匹配的量刑。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教唆犯罪者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并未亲身参与到任何犯罪活动当中,仅仅是通过各种手段引导、诱发他人去实施自己早已设定好的犯罪计划,进而与被教唆之人构成了共谋犯罪的特殊关系。
至于涉及到教唆犯罪的量刑,则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被教唆人士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具体情节等。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