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左转时,涉及的责任通常较大。
根据道路交通规则和法律规定,转弯车辆应首先礼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若机动车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由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进行支付赔偿,如仍有不足部分,依照以下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彼此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过失之责的一方需承担赔偿义务;如双方皆存在过失,则按其过失程度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二)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并无过失,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确有过失,则可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任何过失,则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得高于百分之十。若交通事故系由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而引起的,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