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员在道路上横穿马路时遭遇车祸导致受伤,其责任的明确程度就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了,这涉及到交管部门对于事件的专门评估和确认。通常来讲,事故责任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是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行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则是机动车主要负责,行人次要负责;还有可能是仅由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所引发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具体责任的确定需要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