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被雇主无理地解聘的情况下,他们有权向劳动部门提出投诉,请求获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下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步骤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当事人应当前往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找到其中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向此机构递交仲裁申请。在提交仲裁申请时,需要准备包含以下内容的文件:两份仲裁申请书、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的复印复制件以及相应的证据清单;
此外,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企业登记信息资料。全部提交完毕后,仲裁委员会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对于通过的投诉,将赋予当事人一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雇主的答辩期限,随后进行正式庭审。庭审结束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商调解,仲裁委员会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通常,劳动仲裁程序会在六十日内完成。若裁决结果不符合申请人的期望,他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