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须承担治安处罚责任这方面,法定年龄之界定如下: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以下者,可免于执行处罚,但有权接受严厉的训诫,且强制要求其父母或其他主要监护人严格做好教育监管工作;而已满十四周岁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人群,则需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轻处罚。
至于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他们需要对自己所犯的行政违法行为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