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您应当前往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应数量的副本,同时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作为支持。这些证据材料需要包含证明原告适格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够证明原告诉求的关键性证据。
其次,如果提交的材料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部分法院将在收到材料的当天予以立案受理;
然而,另有一些法院则可能会在收到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立案的通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后,请务必及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因为该项费用往往会在诉讼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您可以在立案之时或之后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您只需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即可。一旦法院决定立案,他们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原告案件已被分配至哪位法官手中。接下来,法院将开始进行送达工作。他们会根据您提供的被告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等信息进行送达。如通过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法院将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因此,即使被告下落不明,您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法院将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可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答辩,并在五日内将其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在送达过程中,部分案件可能会以调解方式结案。若调解无果,则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法院送达成功后,将安排开庭事宜,届时会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时间,请确保准时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自然便是等待判决的时刻。这一过程所需的时间一般不会过长,若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您依然享有上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