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与商家开展友好的对话与协商进程,若协调无果,您亦有权诉诸相关的管理监督部门。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彩票的发行机构、销售机构以及代销方均被禁止实施以下行为:
1.发布虚假信息或存在误导性的宣传行为;
2.通过贬损同行等不当手法进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行为;
3.向未满法定年龄限制的青少年出售彩票;
4.采取分期付款或信用卡支付等形式进行彩票销售。
以上内容援引自《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其中明确列出了禁止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及代销方实行的各类行为。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彩票销售机构认为本行政区域内需要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彩票游戏、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经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后可以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