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村里存钱却给股金单怎么办

村里存钱却给股金单怎么办

村里存钱却给股金单怎么办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8-03 14:54:54 已帮助232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村里存钱却给股金单怎么办
农村信用社所颁发的股金证明乃是确定返还利润之依据。按照规定,仅能将社员所缴纳的股金用于分配股息与红利,且其总和不得超过股本金价值的15%。对于在1993年后入股的社员,仅可享受利润返还,但不再提供利息保障。股金证:股金证乃合作金融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工具。合作金融主要基于资本的联合或者合作关系建立,例如乡村信用合作社。为实现此种联合,所有入社成员均需支付一定的入社费用,进而形成合作金融的初始投资。社员所缴纳的入社费用便构成了合作社的初始投资,即所谓的股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