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摆摊行为遭城管扣车后的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您需要向交通警察大队提交您的身份证件,包括驾照及交强险的正本与副本,以进行后续处理工作。接着,领取罚单缴纳相应的罚款款项即可。
其次,若是由于违停导致车辆被扣押,仅需支付100元的违停费用,便可前往停车场提车,额外还需支付停车费用。
然而,城管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时,有权没收摊贩的物品,但在扣押物品时须出示执法文书。严格意义上讲,城管执法只能暂时扣押违法经营工具,并且必须开具《暂扣通知书》,其中包含了当事人前来处理的具体日期等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城管确实拥有没收物品的权力。
此外,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截留、损毁或处置。若查封、扣押的物品属于非法物品,则应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严禁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何任务和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