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此事尚未构成违法行为,但严重违反了您的职业道德准则。若情况属实,贵公司有权利将您解雇并列入行业内的不诚信名单。
然而,如果仅是添加了微信号,且未产生任何实际的经济利益,您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最坏的结果可能只是被解雇,但也存在着不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