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从业人员倘若未能依照规定,对入住旅客进行姓名、身份证件类型以及证件号码等信息的登记,则将面临由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处罚;若其明知有旅客携带危险物质进入旅馆却未加阻止,同样会受到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惩戒。而对于旅店管理人员而言,如果他们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入住旅客进行登记,那么将会被处以最低五十元的罚款或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