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需明晰,债务纠纷实乃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纠纷。无论所涉及的金额大小如何,均可依据法定管辖规定向具有司法管辖权限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只要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得到满足,人民法院便应依法予以接受并立案审理。在向法院提交诉讼状时,需特别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首先,当事人需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借款合同、欠条、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微信及短信聊天记录等能够清晰反映出债务关系以及资金往来情况的书面文件;
其次,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明确要求对方偿还债务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就利息问题作出了明确约定,那么当事人便有权按照约定的利率向对方索要利息;反之,若双方未对利息问题作出任何约定,当事人则可自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最后,当事人还可通过调查了解被告方是否拥有房产、车辆或存款等财产,并申请法院对上述财产进行查封和冻结,以确保未来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