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触犯法律而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者需在监狱中服刑,通常会遵循就近收押执行的原则,不论其户籍所在地位于何处,一旦判决生效,其必须依据判决地点位置距离最近的收押设施进行服刑。举例来说,对于判处死刑的罪犯,具体实施方式可分为两种情况:立即执行以及暂缓两年执行。
其中,暂缓两年执行的罪犯也将按照判决地点位置距离最近的收押设施进行服刑。
至于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他们同样需要在判决地点所在的执行场所接受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