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子女的门齿遭受碰撞导致脱落时,侵权行为责任人应承担对其进行门齿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医疗费用、护理人员薪资报酬、运输工具使用费用及相关营养补给费用,以及因照料受伤子女而使家长方付出的误工损失补偿等各方面的合理支出,从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