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本质与赌博乃至欺诈无异,均直接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的合法性,并因此被我国法律所禁止。若有提供博彩便利条件或纠集他人共同参与者,一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便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若再伴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从而面临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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