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预谋实施绑架行为所面临的判刑结果为:在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之基础上,同时附加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惩罚措施。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实施犯罪行为事先准备工具或是创造适宜环境条件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预备。针对这类预备犯案人员,可参照已完成犯罪行为人的情况来酌情予以减轻、减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