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事,对于那些正处于违法侵犯之境地之人,为防止其继续侵犯,施以必要的制止措施,由此而给侵犯者所带来的伤害,这无疑是正当防卫的表现。
然而,正当防卫的实现需满足以下诸多条件:
首先,侵犯者的行为必须已经直接触及自身的专有权益;
其次,此等行为必须是当前正在发生的;
再次,正当防卫的对象应为直接实施侵犯行为的人,而非其他无关人员;
最后,正当防卫的力度必须适当,不得超越合理范围。结合现实情况来看:当他人对您进行殴打的时候,您当然有权阻止他们的违法行为,例如在对方攻击您时,您用手抵挡,但由于用力过猛,导致对方牙齿脱落,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正当防卫。然而,若对方已经停止攻击,准备离开现场,而您却因心中不满,捡起石块砸向对方,最终导致对方受伤,那么这样的行为就不再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