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司机在绿色信号灯闪烁切换至红色信号灯过程中的某一时刻跨越了停止线并成功通行,这并不构成交通违规行为。具体而言,只要信号灯处于绿色状态且未过期,无论显示剩余几秒,驾驶员均可顺利通过红绿灯路口,即使在此期间信号灯由绿色转变为红色或黄色亦然。在这种情况下,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因此不被视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即便后续信号灯转为红色,电子眼的抓拍系统也无法捕捉到三张违章照片。驾驶员应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车辆驶向对向车道离开红绿灯路口。
然而,当信号灯从绿色转变为黄色或红色时,驾驶员不得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否则将被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罚款200元及扣除6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