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其成立所需满足的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须为已满十四岁的自然人;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该种犯罪行为只能由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发起,且此等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产为核心;
第三,抢劫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种复合性的法益;
最后,在客观上,该种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通常为行为人针对他人的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看护者,采取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对人身进行强制的方式,迅速夺取财物或者强迫受害人立即交付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