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中,酒后驾车并不必然导致危险驾驶罪的成立,但是当饮酒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则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将被处以拘役和罚款:
(1)因激烈竞争而进行高速驾驶,情节恶劣的;
(2)因过量饮酒而驾驶机动车的;
(3)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而言,如果他们对上述第三种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接受处罚。若以上两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罪行,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名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