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被依法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若其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均可予以缓刑判决,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人员年龄未满十八岁,或者正处于孕期或产期阶段,又或是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那么他们也应得到缓刑的宽大处理:
首先,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轻微;
其次,犯罪人员必须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再次,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
最后,缓刑判决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另外,当行为人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时,只要其满足适用缓刑的所有条件,就应该对该犯罪嫌疑人实行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